認識與您有切身關係的<政策與程序>
這個是為各聯營商能更加認識立新世紀的政策而設的專欄。
誠然,任職各行各業也有必須遵守的運作守則,包括是以白紙黑字形式列明出來的;也有是從來沒有以白紙黑字列明,但業內是已經沿用已久、並且持之有效的所謂「行規」,只要這些「守則」或「行規」是與締約國家的現行法例沒有抵觸的話,均可以被視為有約束力的。
而在立新世紀,聯營商們在執行聯營商職務時需要遵守的運作守則,均已經清楚列明在<政策與程序>當中;而在直銷行業中一般需要遵守的「行規」及道德概念,為免流於空氾,立新世紀亦把該些「行規」及道德概念明確化,於是亦產生了「商德約法」,並明確地列在<政策與程序>當中。
在<創業錦囊>內,<政策與程序>是夾附在較上面位置的,目的是希望大家除了認識立新世紀的產品之餘,也必須先去了解<政策與程序>內的條文,以確保各位在開展立新世紀事業時,不會抵觸<政策與程序>內的任何規定,以致對其他聯營商,甚至立新世紀本身構成損害。倘若把立新世紀看成一個國家的話,<政策與程序>就猶如這個國家的憲法,是為保障人民(聯營商)均可享有公平、同等權利及均等機會的環境而制訂的。而為保障各聯營商在<政策與程序>之中的地位是均等的,立新世紀在執行<政策與程序>的時候,更加會貫徹「一視同仁」的政策,以達致「公道必須為眾人所看見」的基本法律原則;唯有以這種方式去執行規範,才能確保各聯營商在立新世紀的事業路途上能公平和健康地發展。
在香港的地產代理、證券和保險等營銷行業當中,從業員在法律上必須主動去認識行業中的各項守則及行規;即使從業員不懂得有關守則,亦要受有關行業守則的約束,並承擔因違反該等守則而帶來的一切後果。而<美國立新世紀有限公司商德約法>(見政策與程序第一頁)亦列明:
「身為美國立新世紀有限公司聯營商,本人承諾並同意……本人將竭盡所能符合政策與程序,致力學習政策與程序的內容及精神。」
因此,各立新世紀聯營商在責任上均須要認識<政策與程序>,執行並遵守裡面的條文及規定,沒有任何例外。為避免觸犯<政策與程序>而受到調查(甚至處分),了解與您有切身關係的<政策與程序>,實在是在加入立新世紀這個事業的路途上必須優先處理的事情之一。
倘若各聯營商在法律及監管方面有任何疑問,或對任何違反<政策與程序>的情況有任何投訴,可以用以下任何一種方法聯絡立新世紀香港法律及監管部*:
(1) 郵寄方式:
香港九龍旺角亞皆老街8號
朗豪坊38樓3808-3815室
美國立新世紀有限公司
法律及監管部收
(2) 電郵至 percy.wun@unicity.net
(3) 傳真至美國立新世紀有限公司 - 法律及監管部收 (傳真號碼 2587-3999 或 2587-3520)
* 來信時,敬請留下聯絡地址和電話號碼,以便跟進有關個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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